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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加长于管理的部落,百年成为古代美洲最强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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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印加(又名“印卡”)在14世纪中叶以前为秘鲁高原的小部落,百余年间从一个无名部落迅速崛起,最后创建了古代美洲最强大的帝国。在中部美洲,大规模的考古发掘为研究玛雅和阿兹特克的历史提供了坚实基础。

在安第斯地区,当年目击的记述以及印加王室后裔的回忆,加上近年考古所提供的风格特异的陶器和编织物,使印加及其以前的文明史逐渐为后人所了解。大约在12世纪,从南方迁人的印加人开始定居于库斯科峡谷。

那里海拔高达米,虽地处热带气候却凉爽宜人,有上百个小部落在这里生息繁衍。这些部落分属克丘亚、艾马拉(科利亚)、莫切卡和普基纳(乌鲁)四大语系。操克丘亚语的印加部落,仅占据库斯科谷地小块地盘,相比更要落后许多。

“印加”一词原是克丘亚人对自己部落首领和国王的尊称,意为太阳之子,后被用来泛指整个部落和国家。根据传说,一个名叫曼科·卡帕克的人建立了库斯科城,为印加开国君王。在15世纪以前,其活动范围仍局限于库斯科城周围地区,最高组织形式是部落联盟,所谓“国王”实际上是大酋长。

到年第九代国王帕查库蒂继位后,才开始强盛起来,印加历史也由先前的片断民间传说变成具体可考的真正历史。帕查库蒂·尤潘基在印加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15世纪初,外族人侵,国王维拉科查和长子逃入深山避难。身为次子的帕查库蒂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,奋起迎敌。

年他联合其他克丘亚部落,率军与入侵者展开决战,取得了决定性胜利。这一年成为印加编年史上第一个有确切记载的年份,也是他登上印加王座开创印加发展新时期的开始。帕查库蒂不仅是骁勇善战的英雄,而且是一位卓越的组织者和政治改革家。

帕查库蒂,在克丘亚语中就是“大地震撼者”或“变革”的意思。他采取种种措施,加强集权统治。通过树立新的主神帕查卡马克来限制大祭司和贵族的特权;对征服地区允许保留原有神衹,并把它们迎入库斯科的万神殿,同时大力推崇太阳神,把太阳神庙变成全印加的圣殿。

允许被征服人民讲自己的母语,同时宣布克丘亚语为官方语言,要求从婴儿开始人人会讲;重新规划首都建设,把库斯科建成军事战略要地和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。帕查库蒂的统治,奠定了印加帝国大业的基础。

继他之后的国王图帕克·尤潘基(-年)和瓦伊纳·卡帕克(-年)继续对外征讨,开拓疆土。年,兼并了大国奇穆,接着北进夺取基多,南向攻取纳斯卡地区,穿过阿塔卡马沙漠,到达今智利中部。

瓦伊纳统治时期,印加帝国达到了它的极盛期,其疆域南北绵延公里,面积相当于法国的6倍,人口达万。这是古代美洲统治地域最大的帝国。年瓦伊纳去世,两个儿子瓦斯卡尔和阿塔瓦尔帕争夺王位,爆发内战。年,阿塔瓦尔帕取得了王位。

同年,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印加,翌年,杀害阿塔瓦尔帕,占领库斯科,印加帝国灭亡。但印加人在王子领导下一直同殖民者战斗到年才告终结。印加人统一了整个安第斯地区,建立了古代美洲历史上空前强大的帝国。

这个帝国拥有庞大的人口,他们原属于不同部族且分散居住在生态环境各异、地跨今天秘鲁、玻利维亚、厄瓜多尔、智利和阿根廷的广大区域。印加统治者对于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是如何进行有序治理的呢?

这个问题吸引了学者们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。印加帝国政治上的最大特征是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化的专制统治,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套得以贯彻统治者意志的官僚体系。印加帝国的正式名称叫“塔万廷苏约”,意为“四个联为一体的区域”。

以首都库斯科为中心,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区(Suyu,苏约),这样可以把不断扩张的土地无限制地包括进来。四个大行政区即东部安蒂苏约,西部孔蒂苏约,北部钦查苏约,南部科利亚苏约。大区之下设若干行省(Wamani,瓦马尼),省之下设县(Saya,萨亚),每个县由若干村社组成。

国王称为“萨帕印加”,高居社会权力结构的顶端,是宗教、立法、行政和军事的最高领袖。他以太阳神化身自居,主持各种重大宗教仪式;掌握军事大权,统领全国20万大军;他的话就是法律,谁也不得违抗,各级官吏皆由他任命。

掌管大行政区的长官叫卡帕克·阿普,是地位仅次于印加王的最高官吏。国王和四个大区长官,组成“最高理事院”,为帝国最高行政机构。其下设置从万户、千户、百户到十户的各级官员。此外,还有国王指派的“巡视官”遍布全国各地。

严密的组织管理,使国王得以了解和掌控全国,包括从十户长逐级呈报上来的每月出生和死亡的男女人数。职位世袭,特权代代相承。高级官吏为王族成员所垄断,王族包括国王的兄弟、子嗣及原印加12个艾柳的成员。

他们被称为“生来的印加人”。王族实行内婚制,以保证继承人血统的纯正。他们地位显赫,喜爱佩戴一种大的耳环,西班牙殖民者由此把他们称作“大耳朵”。也有一些归顺的国君,被赐予印加人特权,担任了高级职务。对于被征服的国家和地区,一般采取“间接统治”的方式将它们纳入帝国体系。

对于甘愿归顺的君主,通常原地留任,但要将儿子送库斯科接受王家教育,以示忠诚;学成返回故里,子承父位,为帝国效力。对于征服后不服从统治的国家和地区,则实行“移民制度”。具体做法是把较早归顺并效忠印加国王的村落,集体迁人那些存在反叛隐患的新征服国家和地区,并相应地把那里部分村落强迫迁往统治相对稳定的地区。一些有专业手工技艺的族群,常被集体迁往库斯科统一安置。

帝国力图以此确保对广大征服地区的控制,又可促进印加语言、宗教、政治法规以至生活方式的推广和统一。在社会基层,则广泛保留了传统的氏族制度。地方行政单位以村社“艾柳”为基础。名义上土地归印加王所有,实际上由村社支配和使用。一个村社通常由相邻的多个村落所组成。这些村落有的呈纵向分布于不同的生态区,高山上放牧羊驼,湿热低地种植作物。

土地分配采用“三分法”,即把全部土地分为太阳田、印加田和村社田。村社成员先要耕种寺庙的太阳田和王室的印加田,收获物归神庙或人国家粮仓。最后耕种村社的土地。村社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每个家庭耕作,不得买卖,可以继承。收获物归各户所有,不必再向上交纳。孤寡老人的土地由村社成员共同耕种,他们的生计也能得到基本的保障。印加被描绘成“人人有衣穿,没有乞讨穷人”的社会。

印加帝国把全国人口置于自己严格的控制之下。对老百姓进行编组管理,并按年龄加以分类,如16-20岁称为“候选王家信使”,20-40岁称为“武士”。规定凡20-50岁的男子都要承担国家分派的各种形式的劳役,并通过一种“米达制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,为帝国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。

“米达”,意思是轮换,根据规定,每个村社都要按比例抽调成年男子轮流服役,如修建庙宇、筑路、修渠、开矿以及充当贵族仆役等。帝国拥有庞大军队,兵源也通过米达制选拔。与阿兹特克主要向臣民征收贡赋不同,印加主要实行劳役制。这种劳役制度对广大村社农民来讲是沉重的负担,但造就了帝国的繁荣。

此外,另有一种从事特殊差役的“亚纳科纳”,最先是把战败部落降为世袭的奴仆,后来变成从战败部落中挑选精壮青年,以纳贡的形式献给印加族权贵服劳役。关于他们的身份有不同的说法。有的认为相当于奴隶或半奴隶,有的认为他们是具有特殊技能的人,为贵族服务,但不是奴隶。

帝国疆域辽阔,地区间多有高山大河相阻隔,交通极为不便。由于对外军事扩张和统治的需要,印加王动员巨大人力,修建了贯穿全境的王家大道。全长约1.8万公里。主要干道有两条,一条为高原大道,从今厄瓜多尔,穿过秘鲁、玻利维亚至阿根廷和智利,另一条为沿海大道,从通贝斯沿海岸直至智利中部。

结语

两条主干道之间又有无数支线,形成四通八达的道路网。每隔三四十公里,建有“坦博”,用于储备粮食和武器以供随时调用;每隔三四公里设有驿站,驻年轻力壮信使,以接力方式快速传递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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